1.招标条件
本G5513长益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优化工程已由湖南长益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湖南长益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G5513长沙至益阳段(以下简称“长益高速”)是由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与香港路劲基建有限公司合资修建,1995年10月开始动工建设,1998年7月建成通车,2012年完成大修提质改造。长益高速主线全长62.3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设一般互通6处、枢纽互通2处,服务区2处,匝道收费站6处。本次长益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优化工程主要根据目前运营过程中新发现的一些问题进行完善和优化,项目概况详见附件3。
本次招标范围为G5513长益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优化工程施工,共 1 个标段,其类别划分、资质要求、业绩要求等见附表。
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 8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满足附件1中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3.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本次招标工程类别只包含一个标段,投标人只能获得一个购买招标文件机会。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1](即利益相关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否则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报名。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详见附件2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8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5时~17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