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省道S302黄屯线光头岭至屯城段改建工程(二期)已由 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屯发改[2015]22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屯昌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屯昌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代建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屯昌县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中间20m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及交通工程等。项目起点位于光头岭,起点桩号为K39+540,终点位于屯城镇屯昌转盘,终点桩号为K42+000,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道路长2.46公里,红线宽度30米,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
2.3 计划工期(服务期):91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 18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7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项目采用工程代建模式(以下简称“代建”)进行建设,由代建人负责本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代建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0万元。具备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本次招标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① 2012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来,独立完成过1条一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的单个项目长度≥30公里)的工程设计任务(包括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② 2012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来,独立完成过1条一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的单个项目长度≥30公里)的工程施工任务;③ 2012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来,独立完成过1条公路(公路工程新建或改建的单个项目长度≥30公里)的工程代建任务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06 月 21 日至 2017 年 06 月 28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