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项目经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区发改发[2017]171 号文件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区发改[2017]比选备案第33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四川虹飞电子元件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名称 | 四川虹飞电子元件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厂房电气安装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次) |
| 建设地点 | 翠屏区象府路300号虹飞电子元件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厂房内 |
| 实施时间 | 60日历天 |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两栋面积为13559平方米的三层厂房内72条操作线的低压照明;42套20匹空调的电缆铺设;辅助设备动力线路铺设;辅助设备强制排风系统的材料及安装 |
| 建设资金 | 企业自筹 |
|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 施工1 | 四川虹飞电子元件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厂房电气安装工程建设项目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①项目经理资格: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级别:贰级及以上,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中选单位需按相关要求到四川省住建厅备案; ③近3年来(2014年至今)至少已完成1个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业绩材料为:经备案的中标(选)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④采用A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须通过银行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缴纳,且务必在进账单备注栏注明:“四川虹飞电子元件有限责任公司劳动厂房电气安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比选保证金”,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银行进账回单扫描件发至比选人指定的邮箱:158578463@qq.com 或直接递交至比选人。。 (4)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 http://www.dlztb.com// )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 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 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7年06月23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7年06月28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