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项目经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高易扶投[2017]24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高发改备60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高县大窝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名称 | 高县大窝镇大屋村道路基础设施改善工程(第二次) |
| 建设地点 | 大窝镇大屋村 |
| 实施时间 | 90天 |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扩建硬化长1.15公里,4.5米宽水泥路面,浆砌边沟4632米等项目。 |
| 建设资金 |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
|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 施工1 | 高县大窝镇大屋村道路基础设施改善工程(第二次)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其他要求: 1)、无不良行为记录。2)、参选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专业公路工程,职称:中级及以上职称。参加本项目比选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选后至完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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