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7
年至
2018年广告物料制作供应商招标
资格预审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咸阳知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
(以下简称申请人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采购规模
本次招标内容:
2017至
2018广告物料制作标识、标牌、发光字等,供货点为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指定地点。服务期:本次招标结果适用期至下次集采结果发布之日,且合同服务期不超过
2年。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
3名,按照综合评分排名依次推荐五名中标候选人。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均在有效期内,如已经办理三证合一,则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资质证书要求: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涉及范围。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2014年
1月
1日至今),具备类似项目业绩,且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万元。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2014年
1月
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5、信誉要求: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
2014年
1月
1日至今),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3.1.6、能力及服务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熟练的广告设计能力、精湛的安装团队以及优质的售后服务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投标人在安康设有本地化服务机构或承诺中标后
20日内设立本地机构。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至
2017
年
6
月
29
日,每日上午
8:
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8:00
时(节假日休息),在咸阳知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编辑:chi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