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东莞供电局2017年电力品牌营销宣传推广及效益分析项目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建设资金为省公司投资,招标人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东莞市。
2.2项目规模:预计采购金额44万元。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期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具体服务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招标范围:具体工作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销宣传推广活动效益分析;
2.营销宣传推广项目效益提升策略研究;
3.策略的验证实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投标方必须在中国境内成立2年及以上,有良好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力量;
(3) 201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单需具有在电力等相关行业咨询项目实施经验,或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的实施经验。
(4) 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时间
4.2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2日至2017年06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