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荆州港李埠港区一期综合码头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荆州港李埠港区一期综合码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交通(2010)14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交投荆州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所需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5%,银行贷款比例为7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供电照明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表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 |
荆州市 |
建设规模 |
本工程新建1000t级(水工结构兼靠3000t级)件杂泊位4个,年设计吞吐量为100万t,新建1000t级散货泊位2个,年设计吞吐量为90万t;并建设相应的堆场、道路、仓库等生产、辅助生产建筑,配备相应的装卸、运输机械设备和供水、供电、环保等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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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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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 |
供电照明工程包括码头平台装卸设备、趸船、钢引桥皮带机、陆域堆场装卸设备、转运站、生产辅助区的用电设备等整个港区的供电照明、防雷等工程施工、供电报装、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开通、试运行、培训及缺陷修复等,并将现有临时配电房中的箱变设备移至永久变电所。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
标段划分 |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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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
供电工程(开工至通电)4个月,照明等18个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本公告后附件 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7 年 6 月 24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7 月 19 日 10 时 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5.3投标人代表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需出示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供招标人查验(上述材料均为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