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煤场混配煤倒运项目招标公告
2017-06-22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项目编号:2017-AL-211
1、招标条件
受 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 的委托,对 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煤场混配煤倒运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煤场混配煤倒运项目
2.2实施地点:
2.3资金来源:自筹
2.4服 务 期:1年
2.5招标范围:混配煤倒运
2.6车辆配置:8台自卸车及5台装载机的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3.3投标人应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3.4投标人提供服务车辆需为自有车辆且数量不少于15台
3.5投标人近3年具有类似业绩(附业绩合同),并具有良好的运营经验,在以往工作中未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或人员伤亡事故。
3.6未有华能体系内不良行为记录。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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