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体育训练馆低压配电室低压配电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河南农业大学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河南农业大学新校区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豫发改社会〔2015〕5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农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农业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体育训练馆低压配电室低压配电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体育训练馆低压配电室低压配电柜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郑州市龙子湖高校园区东四环以西,平安大道以北。
2.3招标范围: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体育训练馆低压配电室低压配电柜采购项目。本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PDG-1。
2.5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30日历天
2)交货地点: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体育训练馆
2.6质量要求:货物符合有关国家产品制造验收标准
2.7合同估算价:约1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且满足以下要求: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3.1.2具有相应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3.2财务要求: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注册执业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良好,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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