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电力增容改造(大型修缮)监理已由北京市财政局以XM-000019331117032201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地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形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的建设地点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2号
2.2本的建设规模10KV概算投资额3155.4855(万元)
2.3本的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本的标段划分
2.5招标范围项目建设规模10KV,总容量6600kVA,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外电源工程:包括图纸所示范围内管井、电缆敷设等全部内容;配电室改造工程:配电室内电缆及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等图纸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的监理工作
2.6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具有具备已完工合同金额1000万及以上的送变电工程监理业绩监理业绩。
3.2 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 各申请人最多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5 凡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时,在评标阶段将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法和标准予以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5.申请报名与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6-23 9:00:00至2017-6-27 16:00:0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