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东莞供电局输电管理所2017年110kV古樟乙线、裕田甲线、元星乙线OPGW光缆改造工程 已由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以 东电财[2016]40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建设资金为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
2.2建设规模:(1)110kV古樟乙线OPGW光缆改造工程;(2)110kV裕田甲线OPGW光缆改造工程;(3)110kV元星乙线OPGW光缆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0日(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架空送电线路安装、调试工程,拆除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或承修类三级及以上资质许可。
3.4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机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注册),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5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东莞供电局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09时00分00秒至 2017 年 6 月 29 日16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工作日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