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项目经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洪发改〔2016〕147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洪发改比选备案〔2017〕21。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洪雅县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槽渔滩顺河村雅东路“莲花顶”崩塌和庙子(西竺寺)滑坡地质灾害隐患整治工程
建设地点 洪雅县槽渔滩镇顺河村
实施时间 3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槽渔滩镇顺河村1组雅东路“莲花顶”崩塌进行工程治理,采用锚杆锚固+主动防护网+人工清危;槽渔滩镇顺河村4组庙子(西竺寺)滑坡进行工程治理,采用在寺庙后方陡坎内侧布防设A型抗滑桩,共6根。规模均为小型。
建设资金 县政府资金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槽渔滩顺河村雅东路“莲花顶”崩塌和庙子(西竺寺)滑坡地质灾害隐患整治工程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资质。。
(3)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2014年至今有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实行项目经理压证施工制度。3、企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比选申请人提供承诺书4、项目负责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并作出承诺。5、该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6、比选申请人采用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请务必在银行回单上注明工程项目名称;7、比选申请人如为外省企业,应满足外省企业入川备案要求。。
(4)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 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 2017年06月29日09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