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供电局2017年营销场所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清远供电局2017年营销场所改造项目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批准实施,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清远市
2.2建设规模:清远供电局2017年营销场所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1、清远供电局2017年营销场所改造项目(第一标段):2、清远供电局2017年营销场所改造项目(第二标段):3、清远供电局2017年营销场所改造项目(第三标段):4、清远供电局2017年营销场所改造项目(第四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人可任选其中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报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签定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2)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内容的需求;
(3)资质要求: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或以上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已取消,但在有效期内仍可使用)。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注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外省单位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
(5)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8)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次招标进行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9)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供应商廉洁诚信管理的通知》(物资[2017]15号文),其中限制违法违规供应商投标的条款为: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注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需现场递交资料报名)
(1)投标报名申请表、招标文件领取记录表(各单独递交原件一式一份,格式见附件);
(2)企业法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银行资信证明、同类项目业绩及其他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备注:提交的报名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证书、资料文件为复印件的均需盖章并提供原件校核。投标单位应对提交的报名资料负责,如果报名资料记录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造成报名无效或其他连带问题的,一律由投标单位承担,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对。)
(3)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发出,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100 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在线支付标书费,标书费发票请投标人带上缴费凭证自行到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开取。
收款单位:中电计发招标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鲁俊梓
项目负责人:李杨(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