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绕城高速公路(西线)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乌鲁木齐绕城高速公路(西线)乌拉泊至甘泉堡,路线全长约93公里,绕城西线项目建成后与绕城高速公路(东线)共同形成乌鲁木齐绕城高速环线,并与省道105、省道102、国道312、国道216、乌奎高速公路、吐乌大高速公路等共同形成国省干线过境路网。主线(含上跨分离立交、互通桥)共设特大公里,主线(含上跨分离立交、互通桥)共设特大 桥 5082.2 米/3 座,大桥座,大桥 8580.2 米/23 座,中桥 座,中桥 1937.8m/32 1937.8m/32 座,小桥 座,小桥 282 米/10 座,天桥 座,天桥 64.4 米/1 座,通道 52 道,涵洞 139 道。桥梁全长 15882.2 米,占路线总长的 17.22 %。设长 隧道 2645/1 座(以双洞计 ),设互通式立交共,设互通式立交共 15 处,其中枢纽立交 处,其中枢纽立交 6处,服务区处,服务区 2处,停车区 1处,互通连接线 12.17 公里 /4 处(2)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共设置三个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含试验室)。具体内容如下:
监理合同段 |
对应土建施工标段 |
工程名称 |
起止桩号 |
长度 |
等级 |
监理内容 |
XRCSGJL-1 |
XRCSG-1 |
乌鲁木齐绕城高速公路(西线)工程 |
K0+000-K39+000 |
39km |
高速 |
组建XRCSGJL-1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含试验室),承担XRCSG-1施工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质量、安全、合同、进度、费用、环保、水保等全部施工监理工作。 |
XRCSGJL-2 |
XRCSG-2 |
K39+000-K68+000 |
29km |
高速 |
组建XRCSGJL-2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含试验室),承担XRCSG-2施工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质量、安全、合同、进度、费用、环保、水保等全部施工监理工作。 |
|
XRCSGJL-3 |
XRCSG-3 |
K68+000-K93+000 |
25km |
高速 |
组建XRCSGJL-3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含试验室),承担XRCSG-3施工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质量、安全、合同、进度、费用、环保、水保等全部施工监理工作。 |
(3)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2017年8月开工,2019年10月31日完工,总工期27个月。监理服务期共计51个月,其中施工阶段27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申请参加投标。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要求及评标办法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乌鲁木齐绕城高速公路(西线)工程项目施工监理(XRCSGJL-1)(XRCSGJL-2)(XRCSGJL-3)同时与西山路西延(西山立交至绕城高速西线西山西立交)道路新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XXSGJL-1)、乌鲁木齐市红雁路道(原东过境专用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HYLSGJL-1)、西山至托里乡公路新建工程(乌鲁木齐县一“横”公路)(XTSGJL-1)共6个施工监理标段同时招标,满足各标段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同时对上述6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只允许被授予1个标段(只允许中1个标)。投标人在不同标段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可以重复或相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1份,于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30日(国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写字楼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11时30分,请在2017年7月20日10时00分至11时30分之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网站。
7.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