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海南省农村公路交通扶贫六大工程-昌江县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已由昌江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发改函〔2017〕1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昌江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昌江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三方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南省昌江县。
2.2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道路8条,总长约20.07公里,路基宽6.5米,路面宽6米,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包括桥涵、交叉、交通及预埋管线等工程(详见施工图)。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共计880日历天,其中项目前期(含施工准备期)约30日历天,施工工期约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如施工工期进行了调整,第三方检测服务期限也相应调整。
2.4 招标范围:海南省农村公路交通扶贫六大工程-昌江县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第三方试验检测,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交(竣)工阶段的试验检测服务,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的全面检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工程综合丙级或以上试验检测证书,以及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06月22日至2017年06月29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