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和县、马鞍山派出所警备码头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水函﹝2016﹞66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专项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对该项目的水工建筑物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县、马鞍山两建设点各建设趸船浮码头一座,并建设给排水、消防、供电照明、通信等配套设施;和县、马鞍山派出所警备码头接岸设施均配置架空栈桥和钢跳板,在马鞍山派出所警备码头大堤后方布置90平方米停车场。配套建设相应的接岸、系泊、水电和通信等设施。交通运输部工可批复工程总投资为1816.05万元。
建设工期:9个月。
水工建筑物结构型式及主要特征如下:
(一)和县建设点
人行坡道采用架空结构,水平投影总长96.16m,宽2.5m。水平段长度为69.16m,排架间距12.5m,基础为1根直径800mm钻孔灌注桩,桩顶现浇柱帽、现浇立柱、现浇盖梁,上部结构为现浇空心板和现浇砼面层。斜坡段水平投影长度为27m,坡度为1:2.5,排架间距13m,基础为1根直径800mm钻孔灌注桩,上部结构为现浇π型梁、现浇砼面层及现场踏步。
(二)马鞍山建设点
斜坡道采用架空结构形式。架空斜坡道水平投影总长30.1m,宽2.5m,坡度为1:2.5。架空坡道排架间距12.5m,基础为1根直径800mm钻孔灌注桩,上部结构为现浇π型梁、现浇砼面层及现场踏步。架空坡道与大堤间通过现浇桥台相连接,桥台后实体结构由上至下依次为现浇面层、现浇搭板、夯真粘土。趸船通过一座10m*1.8m钢跳板与斜坡道连接。
(三)趸船主尺寸均为40米×10米×1.8米×0.8米(船长×船宽×形深×吃水),上部舱室2层,舱室总面积均为25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和县、马鞍山两建设点的水工建筑物施工,包括土方工程、接岸设施和钢联桥及配套设施。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和能力条件:
资质条件: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港口与海岸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财务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度不得有亏损;
业绩要求:近五年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必须提供施工业绩证明);
信誉要求:须书面承诺近三年未因信誉问题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正式处理;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
(1)、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具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必须有只承担本一个工程的承诺。
其他要求:必须有持证的安全员常驻施工现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兴趣的投标人,于2017年 6 月 23 日至2017年 6 月 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分,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