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由 稷山县采购管理办公室 批准采购 , 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受 稷山县西社新型煤焦化循环经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 竞争性谈判 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 稷山县西社工业园区管委会购置洒水车项目
2.2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10032401
2.3项目预算:35万元。
2.4项目内容:洒水车1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 . 1供应商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厂家授权经销代理证书(如果是经销商,需提供代理证书 )。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17 年 6 月 22 日 08 时 00 分起至 2017 年 6 月 28 日 18 时 0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