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 九寨沟景区公路瓶颈路段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阿州发改行审【2015】146号、阿州发改行审函【2017】1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财政预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九寨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阿州发改行审【2015】146号、阿州发改行审函【2017】1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70306003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对树正瀑布、及老虎嘴两处瓶颈路段进行拓宽改造(气泡混合轻质土5000立方米,悬挑半边桥800米),并设置相应交通服务及安全设施。
2.2建设地点:九寨沟县景区。
2.3计划工期: 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 7 月。
2.4施工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的在州注册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0 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3日 至2017年6月27日, 每日上午09:00时至下午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