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城区污水管网续建项目 项目编号 S3212810351000277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1、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经查实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违反公告附件2.6条有关规定,将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限制投标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3―6个月,同时限制项目负责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1年,并报有关主管部门扣减企业诚信分。
2、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扣除预留金)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付至审计价的7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根据审计结果结清(工程质量保修金按规定扣留)。每次付款时均须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