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泰兴市实验初中香榭湖校区建设项目已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泰发改投[2017]52号 批准建设,现委托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2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各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
2.3设计费付款方式:规划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优化确定后七天内付合同价的10%,初步设计、建筑施工图及室外配套工程设计施工图全部完成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七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必须是建筑工程设计单位人员;
(4)建筑工程设计单位拟派的各专业负责人要求如下: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未实行注册执业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限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事务负责人于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