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东方厂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服务(张家湾片区)(三标段)招标公告
2017-06-23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通州区东方厂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服务(张家湾片区)(三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通州区东方厂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服务(张家湾片区)(三标段)已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的地点:通州区张家湾镇,东至:大运河,南至:京塘线,西至:张辛庄村界,北至:张辛庄村路。
2.2本的拆迁规模:占地面积约:708203.5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33800平方米,住宅约:202户,非住宅约:111户。(以现场实际数据为准)
2.3本的工作周期:自合同签订起至所有委托事项完成时止。
2.4通州区东方厂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服务(张家湾片区)共分为五个标段。申请人可对多个标段进行申请,但同一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评审,成为投标候选人的数量不得超过三个标段,如超过三个标段,则需该申请人按照张家湾片区一至五标段的顺序,选择前三个标段,作为该标段的投标候选人,其放弃的投标候选人资格按照评审排名依次替补。投标人如报名参加投标并递交申请文件,则视为同意并认可此规定。
2.5招标范围:通州区东方厂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服务(张家湾片区)(三标段)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全部拆迁服务工作。
3.资格要求
3.1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
3.2 应具备相应的拆迁服务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3.3具有2015年5月至今至少一项拆迁服务工作经验和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过去三年所承接的拆迁项目无因拆迁违规操作而导致集体上访;
3.7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法
4.1 若有效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7家(不含7家),则进行资格预审,择优选择7家投标;若有效报名或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单位数量为3家(含)以上但不超过7家(含7家)时,则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所有报名单位都可参与投标;若有效报名单位数量少于3家时,则重新招标。
4.2 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5.报名时间及地址:2017年 06 月 23 日至2017年 06 月 27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30分,
未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