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南宁市邕宁水利枢纽工程 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桂发改农经〔2014〕1186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投资【2017】22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招标人为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了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7]39号,现对该项目的蓄水安全鉴定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邕宁水利枢纽工程位于郁江干流南宁邕江河段下游青秀区仙葫开发区牛湾半岛处,上距老口航运枢纽74Km,下距西津水电站124Km。邕宁枢纽是一座改善城市环境、水景观、航运为主,兼顾水力发电及其他的综合性水利枢纽工程,在保证南宁市防洪排涝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抬高邕江河段的城市景观水位,改善南宁市的水环境,解决西津至老口河段航运水位衔接问题,兼顾水力发电,对加快推进南宁“中国水城”建设,打造西江黄金水道和百里秀美邕江,进一步提高南宁市城市生态环境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工程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有:拦河坝、船闸、13孔闸坝、发电厂房及进场交通公路,正常蓄水位67m,总库容7.1亿m3,电站装机容量57.6 MW (6×9.6MW),为灯泡贯流式机组,多年平均发电量2.206亿千瓦时,通航标准为2000吨级。项目总投资约为62.91亿元。
2.2工程建设地点:青秀区仙葫开发区牛湾半岛处。
2.3建设规模:大型水利工程。
2.4 招标编号:GSZBDL-NN-2017015
2.5 招标范围:广西南宁市邕宁水利枢纽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编制服务,本项目招标作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初期下闸蓄水安全鉴定(即截流蓄水安全鉴定)和主体工程完工下闸蓄水安全鉴定报告的编制。编制费用约115万元。
2.6服务周期
(1)2017年9月底前递交截流蓄水安全鉴定报告;
(2)2018年4月底前递交完工下闸蓄水安全鉴定报告。
2.7质量要求
符合水利部颁布《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技术鉴定导则》(SL 670-2015)、《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水建管[1999]177号)的具体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国内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为进入《关于公布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单位名单的通知》(水建管[2000]210号文)中的一级蓄水安全鉴定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3年~2015年或2014年~2016年)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7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 时至 16:30 时(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