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公-安局消防支队2017年春季植树、办公楼西侧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石河子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资金来源: 其它
石河子市公-安局消防支队2017年春季植树、办公楼西侧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石河子市公-安局消防支队2017年春季植树、办公楼西侧绿化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石河子市公-安消防支队,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石河子市公-安局消防支队2017年春季植树、办公楼西侧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河子市公-安局消防支队2017年春季植树、办公楼西侧绿化工程
2.2 建设地址:石河子
2.3 建筑规模:
2.5 工程投资额:51.561671万元
2.6 计划工期:日历天数30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7年 月 日
2.7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7.1本次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
石河子市公-安局消防支队2017年春季植树、办公楼西侧绿化工程的全部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范围均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合法、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施工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中级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文件必须符合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新疆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新建标[2016]2号)的要求。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定额计价,设招标控制价)
6.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6月22日至 2017 年 6 月 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3:00 时,下午 16:00 时至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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