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GMGITC-JL-170520
1.招标条件
本龙阳地块棚户区改造回迁房建设项目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5】16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开利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阳地块棚户区改造回迁房建设项目绿化工程。
2.2项目概况:小区树木及草坪铺装。
2.3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长春市宽城区东至亚泰大街、西至北四条、南起铁北二路、北至铁北三路。
2.5计划工期要求:工程计划于2017年9月10日开工,计划于2017年11月5日竣工。
2.6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园林绿化经营范围有效的营业执照。近3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2年以上工作经验,且无在建工程。
3.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无质量及安全事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6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