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受怀宁县林业局委托,对怀宁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器材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投标人。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怀宁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器材采购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 标 人:怀宁县林业局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实施地点:怀宁县高河镇
2、项目投资:57.4万元
3、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备注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备注
1 风力灭火机 25台 提供样品 7 砍刀 16把
2 油锯 21台 8 2号工具 180把 提供样品
3 割灌机 24台 9 便携式2号工具 20把 提供样品
4 灭火水枪 30支
10
扑火服装(含阻燃服、防护头盔、手套、防护眼镜、背包、毛巾、水壶等) 200套 提供样品
5 高压森林消防水泵 1台
6 便携式森林消防水泵 2台
采购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供应商)投标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森林防火装备、消防器材等和本项目招标产品相关的内容;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4年6月1日至今)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情形;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于2017年 7月13日09时00 分前(到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