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及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工业气体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017-06-23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项目名称:工业气体采购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项目概况:
3.1项目名称:工业气体采购
3.2地点: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及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各使用单位
3.3招标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及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
4、招标范围:
对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间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及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各生产单位所需工业气体进行年度采购,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5、资质要求:
5.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5.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及能力(如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气体充装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具有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
5.3业绩要求:近3年有类似项目业绩,无质量安全事故或其它不良记录,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5.4提供产品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5.5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资格审查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报名要求及时间、地点
7.1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外埠投标人可发送相关资料彩色扫描件进行报名,将通过EMS快递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或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符合项目要求的业绩合同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国家相关部门机构出具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气体充装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6)报名时,投标人还需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一)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加盖公章原件或扫描件和可编辑Word版同时提供;
(7)接受电子邮件报名
7.2 报名时间:自2017年6月23日起至2017年6月27 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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