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湿地公园北侧停车场硬化工程 已由 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沙发改〔2015〕基字71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 126.791 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湿地公园北侧停车场硬化工程:包括路面硬化、排水、照明工程等。具体范围以设计资料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 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26.791万元 ;
2.5. 工期要求:总 工期为 60 个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 含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要求 的 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6.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1 7 年 06 月 22 日 8 时 30 分至 201 7 年 06 月 28 日 17 时 3 0 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