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芦淞区城乡建设局(采购人)的 湘江株洲城区河东段综合治理工程 -沿线建筑美化亮化工程(人大住宅区 6#栋)(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株芦财采计 2017-000082号,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 采购项目名称:湘江株洲城区河东段综合治理工程-沿线建筑美化亮化工程(人大住宅区 6#栋)
2、 政府采购编号:株芦财采计 2017-000082号
3、 委托代理编号:湘智采字 [2017]第 0426号
4、 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品名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湘江株洲城区河东段综合治理工程-沿线建筑美化亮化工程(人大住宅区 6#栋) 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 688009 13800
5、 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 /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 湘江株洲城区河东段综合治理工程-沿线建筑美化亮化工程(人大住宅区 6#栋) 详见谈判文件 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质保服务:具体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1.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建筑施工总承包方式。
2.工期: 30日历天。
3.项目地点:株洲市芦淞区
4.付款方式:详见双方合同约定,最终结算价须经株洲市芦淞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及审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定案后支付工程款,具体支付方式由承、发包人签订合同时协商补充。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是(√)
否( ) 是(√)
否(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条件: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 (国税或地税 )复印件;
(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年 6月 2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