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热电厂电动葫芦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LZB17-06-21
开标时间:2017-07-13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 招标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热电厂电动葫芦改造
2、招标编号:BLZB17-06-21
3、招标内容:
对包铝热电厂引风机增容改造所需的电动葫芦进行改造,改造内容主要是对6台10T电动葫芦改造为16T(起升高度为16m,工作制度为A3)。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2地点:包头市东河区铝业产业园区
3.3招标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4、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资质要求:
5.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5.2 资格要求与合格条件
5.2.1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能力的权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证;
5.2.2资质等级: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设施)维修二级及以上资质;
5.2.3业绩要求:近5年内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2个,并提供相关合同证明;
5.2.4财务要求: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经营状况良好;
5.2.5资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2.6其它要求: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报名要求及时间、地点
7.1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或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商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报名时,投标人还需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一)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加盖公章原件或扫描件和可编辑Word版同时提供;7.2 报名时间:自2017年6月23日起至2017年6月29 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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