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临沧市临翔区矿产资源“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试点建设项目配套电力采购服务已由主管部门批准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根据临沧市国土资源局临翔分局的要求,对临沧市临翔区矿产资源“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试点建设项目配套电力采购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诚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采购范围
2.1地 点:临沧市临翔区;
2.2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2.3服务期:2017年7月20日前完成;
2.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5采购预算价:¥312000.00元(叁拾壹万贰仟元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2资质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事业单位。
4.1请有意参加并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于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2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持以下证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