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 标 范 围:采油四厂务古线前半段输油管线进行检测定位并做PCE内衬防腐修复,管线型号为D159mm×5mm,管线长度为13.1km。要求内衬后的管线由φ149mm内径缩径为φ124mm内径,内衬平均厚度达到12mm,允许内衬厚度误差±1~2mm,且内衬后管道整体试压,满足压力不小于2.5Mpa,6小时压力下降不超过1%。
2.2 服 务 期 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
2.3 服 务 地 点: 河北省廊坊市华北油田公司采油四厂务古输油管线现场。
2.4 服务标准和要求: 按照Q/SQEA3-2003《钢质管道PCE复合衬里技术标准》施工。
2.5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且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服务商;2.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成的油或水管线PCE内衬服务业绩不少于3项;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17-06-24 08:00:00至2017-06-30 23:59:59 (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