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成都铁塔2017年断电传感器安装调测项目、比选编号: / ),比选人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比选申请人(以下简称比选申请人)可前来参加比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 比选内容:成都铁塔2017年断电传感器安装调测项目。
1.1.1预估规模:本项目断电传感器的安装调试预计3835台
1.1.2安装调测地点:四川省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包括天府新区)
1.1.3质量标准要求:满足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1.4技术标准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2 采购结果有效期:自中选结果公布之日起至安装完成为止
1.3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前。
1.4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1.5 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包。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比选申请限价为不含税单价160元人民币/台。(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报价高于最高比选申请限价的,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要求的服务在营业范围内。
2.2 本项目要求比选申请人注册资本应不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3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4 本项目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二级及以上资质;
? 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二级及以上资质。
2.5 本项目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6 比选申请人须具备自 2015 年以来 FSU的联调或安装经验业绩证明文件。
2.7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的比选申请。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比选申请人,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纸质比选文件
4.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17 年 6 月 23 日至 2017 年 6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