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福建移动通信技术研发项目桩基检测工程公开询价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FJYD20170003165
1.3服务地点:福建福州
1.4采购内容:福建移动通信技术研发项目桩基础工程,管桩合计438根,其中ф600规格194根,ф500规格244根,按施工验收规范桩基础工程检测项目如下:
⑴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共检测6根,ф600管桩抽取3根,最大加载值均为5200 kN;:ф500管桩抽取3根,最大加载值均为3600 kN;
⑵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ф500管桩抽取3根,最大加载值均为1200 kN;
⑶低应变检测:共检测438根(100%检测);
⑷高应变检测:共检测74根(按1/6的比例检测),ф600管桩抽取33根,试验值均为5200 kN;ф500管桩抽取41根,试验值均为3600 kN。
1.5标包划分:不划分。
1.6项目规模:预算总金额为47.96万元。
1.7项目性质:服务采购
1.8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工程建设周期约661个日历天;
1.9服务周期:总工期35日历天,但中标人应根据施工单位进度计划进行安排,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天内提交检测方案,检测方案经监理单位同意后进行检测,且不能影响整体施工进度。承包人应在接到招标人书面进场通知后3日内进场开始检测,并开始计算工期。承包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定标准。
2.0合同有效期: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检测费用支付完成为止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省本部及省会基建专业服务 套 1.00
二、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2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承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1、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前两页(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如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证照未加盖相关戳印的,要求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2、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2.3具备2012年6月1日以来桩基检测工程案例且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提供相关案例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关键页(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订单)和相应发票及发票信息查询结果等证明材料,案例时间均以发票开票日期为准,金额均以发票金额为准,不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发票不纳入统计范围)。
2.4须具备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证书或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证书 (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资质证书 )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项目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7月06日09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