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229线和平县彭寨至礼士段灾毁路面大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本省道S229线和平县彭寨至礼士段灾毁路面大修工程已由河源市交通运输局(河交函[2016]6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和平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财政统筹资金,招标人为和平县地方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采用固定标价评分法。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省道S229线和平县彭寨至礼士段灾毁路面大修工程位于河源市和平县,起点位于彭寨镇(K53+725),由北向南途经林寨镇,止于礼士镇,终点桩号为K89+225,全长35.5公里,原路为二级公路技术标准,按原有公路标准,全线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8.5米,路面宽7.0米。
监理服务内容:省道S229线和平县彭寨至礼士段灾毁路面大修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和对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监理,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业主交、竣工验收和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
1.2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设1个标段。
1.3本工程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 1 个月、施工阶段 7 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24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2.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兴趣的投标人于2017年06月26日至2017年0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源市永和东路85号1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5日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09:30~10:00将投标文件亲自递交至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源市永和东路85号),并交招标代理签收。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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