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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2021910SZ01WZ048-12054000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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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电厂1号炉钢球磨煤机出口动态分离器改造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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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应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安装部分允许分包,投标人必须提供分包单位资格证明文件供招标人评标阶段审查。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业绩要求:近五年内,投标人应在国内独立具有至少1台300MW等级及以上双进双出直吹式制粉系统磨煤机出口动态分离器新建或改造项目,且成功运行6个月以上的业绩,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改造业绩清单及用户证明(至少包括:动态分离器改造设计、制造、安装的详细实例,实例应包含项目内容、燃用煤质/主要性能/运行参数等,项目使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验收报告、合同和签字页复印件等文件),资料缺少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定。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7、 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提供投标人及所有分包单位(若分包)的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情况、工程业绩、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荣誉证书、近 3 年无人身伤亡事故、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情况的声明函等。
8、投标人选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丰富的相关专业技术知识、管理经验和责任心,要求担任过至少一个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职务。
二、专项资格要求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四级及以上资质,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四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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