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闻县县域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水桥水厂扩建及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
各报名投标人:
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06月22日发售的《徐闻县县域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水桥水厂扩建及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旧207国道段序号21、清单编号040203007002,按C20砼贫水泥混泥土25公分的综合单价39.12元/㎡计算有误,现澄清修改说明如下: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旧207国道段序号21、清单编号040203007002,按C20砼贫水泥混泥土25公分的综合单价39.12元/㎡计算有误,漏计C20砼主材料单价,综合单价应为130.16元/㎡,鉴于该工程已进入招标程序,请各报名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先按原综合单价39.12元/㎡报价,此项综合单价报价时不准改变,综合单价照填报39.12元/㎡。在施工时按实际设计图纸施工,套用相关定额按投标下浮率结算综合单价。
本澄清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有不一致之处,以此澄清说明为准。
招标单位:徐闻县广元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湛江市友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