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海拉尔区建设五道街上山路工程经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审字【2017】1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拉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拉尔区。
2.2建设规模:道路全长333.25米,红线宽30米。拟建沥青砼路面,主路宽22米道路,两侧各4米人行道。双侧路灯,铺设双侧DN800雨水管道,铺设单侧DN600污水管线420米(过街3条),过街箱涵1座。
2.3本次招标分为一标段:勘察(二次)
2.4计划工期: 7日历天
2.5招标控制价:21,000.00元
2.6招标范围:对上述建设规模的施工地点进行勘察(包含勘察报告)
2.7勘察工作要求:勘察单位必须认真对现场进行勘察、并对勘察文件负责,并达到让招标人满意。
2.8项目编号:2017-GC0078-KC-(二次)
3.投标人资格要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3.3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eimenggu.gov.cn)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政府采购执行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河东支行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海拉尔区建设五道街上山路工程勘察(二次) 1 420.00 1556 4769 6775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日内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7月 17 日9 时 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