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17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清洁能源供暖改造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辽交投建设发[2016]141号”、“辽交投建设发[2016]142号”文 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2017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浅层地能供暖改造工程:结合现有燃煤使用情况和建筑特点,将甘泉、辽河、凌海、万家、绥中、兴城、塔山等7处服务区改造为集中式浅层地能供暖;将沈阳西、茨榆坨等28处分公司本部、养护工区及收费站改造为分体式浅层地能供暖。
(2)2017年辽宁省高速公路固体储热式电供暖改造工程:结合现有燃煤使用情况和建筑的特点,将165个服务区和收费站的燃煤改造成固体储热式电。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各标段内工程的施工监理,设置两级监理机构,即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下设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标段号
对应施工工程
工作内容
1
2017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浅层地能供暖改造工程的实施、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系统试运行、调试验收、用户培训等)及缺陷修复(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保修保养、系统运行维护等)。
2017年辽宁省高速公路固体储热式电供暖改造工程(第3标、第5标)的设备制造、运输、安装、管道及电缆连接、调试、试运行、交付验收、用户培训、缺陷修复(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保修保养、系统运行维护等)。
组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及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对各施工标段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费用等进行控制,提供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质保期、维保期等各阶段的监理服务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监理。
2
2017年辽宁省高速公路固体储热式电供暖改造工程(第1标、第2标、第4标、第6标)的设备制造、运输、安装、管道及电缆连接、调试、试运行、交付验收、用户培训、缺陷修复(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保修保养、系统运行维护等)。
2.3服务周期:123日历天(2017年7月15日~2017年11月15日)。其中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共5日历天,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18日历天。
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4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质及业绩等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
企业业绩
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2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主要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部监理工程师证书”,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2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监理标段的驻地办主任或以上职务。
财务
投标人近3年(2014、2015、2016)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载明的为准)均大于1。
企业信誉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合同造成重大影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至 2017 年 6 月 28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