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第四师可克达拉市―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公路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发展改革委以师市发改发【2017】19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车购税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可克达拉市―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
招标范围:新建一级公路,建设总长28.55KM。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为一个合同段,监理为一个合同段。
施工招标内容:总长全长28.55KM,其中主线(K0+000-K14+ 000)段,全长14.008KM;主线(K14+000-K28+542)段,全长14.542KM。(具体见招标文件)。
监理招标内容:主线(K0+000-K14+ 000)段,全长14.008KM;主线(K14+000-K28+542)段,全长14.542KM全长28.55KM的监理服务。(具体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近3年内在新疆公路建设中无不良从业行为,具有良好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按《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兵交发?2012?28号)的规定完成备案,在兵团交通局网站上完成注册,并将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系统》,须提供2016年度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的信用等级评价(不包含2016年取得资质的企业)。
3.2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定的乙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且近3年内在新疆公路建设中无不良从业行为,具有良好业绩,并按兵交发【2012】28号文《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备案,在兵团交通局网站上完成注册,并将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系统》,须提供2016年度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的信用等级评价(不包含2016年取得资质的企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3日至2016年6月27日,每日上午10:30时至13:00时,下午16: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