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阿坝县藏医院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施工总承包(EPC)、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阿州发改行审【2017】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阿坝县藏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阿坝县藏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阿州发改行审【2017】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70331029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阿坝县。
2.2建设内容:建设面积11700平方米。具体内容包含消防、千级手术室改造、万级手术室改造、中心供氧、暖气、污水处理、绿化、垃圾处理、 地下水等建设及改造工程。
2.3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标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土建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服务等工作,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即EPC总承包模式)。
监理标段:以上标段的施工监理服务和保修等阶段(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相关服务。
(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为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2)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为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3)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为阿坝州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3.1.2业绩要求:0个。
3.1.3本次EPC总承包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资格要求应达到本公告要求;②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应为联合体牵头人;③任意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3个独立法人,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⑤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保证金的缴纳等关于本次工程投标涉及到的相关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完成;⑥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也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