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武汉民政职业学院的委托对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宣传片摄录制作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HSKJ-20170623-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宣传片摄录制作项目
三、项目采购内容:
1、服务内容:校园宣传片的创意、策划、设计、拍摄及制作等。
2、服务期:签订合同后5个月内完成制作并正式交付使用,交付使用后2年内除更改配音、补充拍摄外需提供免费的服务。
四、本项目采购预算:20万(费用包括宣传片和音乐片的创意费、策划制作费、拍摄费、剪辑费、音乐制作费、材料费、道具费、劳务费、素材费及设备租用费等与本项目工作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能提供公司注册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证明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有关摄影摄像服务及影视策划的能力。
3、能组织高素质的专业团队负责民政职业学院的校园宣传片,以及影视制作项目,响应速度快,认真负责仔细,接受新事物能力强。
4、具有卓越的影视制作和管理能力,丰富的影视品牌宣传经验,独特的影视制作创新意识。近三年内承揽过至少一项类似宣传片的业绩。
5、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投标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的户名必须和结算的户名相一致);
6、投标单位在国内有固定的办公和经营场所;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文件时间:2017年6月23日起至2017年6月29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2:00时~4:3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