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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茂名市区至高新区一级公路新建工程(中德大道)施工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7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茂名市区至高新区一级公路新建工程(中德大道)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茂发改交审[2016]960号 、茂发改交审[2017]50号、茂发
  项目名称  茂名市区至高新区一级公路新建工程(中德大道)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  茂发改交审[2016]960号 、茂发改交审[2017]50号、茂发改交审[2017]396号
  批复单位  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茂名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营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茂名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 茂名市区至高新区一级公路新建工程(中德大道)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茂名市区至高新区一级公路新建工程(中德大道)已由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茂发改交审[2016]960号 、茂发改交审[2017]50号、茂发改交审[2017]39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茂名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地方政府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茂名市区至高新区一级公路新建工程(中德大道)施工监理”(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茂名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营有限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茂名市区至高新区一级公路新建工程(中德大道)位于茂名市茂南区、电白区境内。起点位于茂南大道与西粤南路平交,起点桩号K0+000,路线由北往南走,途经蟠龙山村、石九岭村、业屋村、木运村、至德车村、下车村、谭波菉村,终点于新河村附近接上S291线与工业大道平交,终点桩号K5+928.075,全长5.928km。全线设桥梁3座(其中大桥两座、中桥一座)、涵洞24道,设置5处平面交叉和1处分离式立体交叉。本项目按全线一级公路标准建设(K0+000-K1+000段兼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标准宽度K0+000~K1+000段为50m,K1+000~K5+928段为27.62m。
2.2  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的茂名市区至高新区一级公路新建工程(中德大道)施工监理共分为1个合同段,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照明、排水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及管理等其他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和项目后评价,以及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等相关工作。
2.2.2本项目施工监理设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2.3  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施工准备期预计为 1 个月,施工监理期预计为 18 个月,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了调整,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缺陷责任期:在合同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内,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的实施,巡视检查已完工程,指示承包人修复发生的工程缺陷,调查、确认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如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
以上监理资质证书且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拟派驻的项目总监(备选总监)具有高级工程师(路桥相关专业)或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路桥相关专业),并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16年10至2017年03月社保证明),且已在申请人处进行岗位登记。
(3)拟派驻的试验室主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16年10至2017年03月社保证明)。
(4)其他方面,投标人须达到本项目招标资格后审强制性最低标准的要求。
备注:①路桥相关专业是指:桥梁、道路、公路、道桥等;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50% 以上。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3.4 企业状况:
①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②在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期间未被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所监理的项目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处罚且在有效期内(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均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认定时间以认定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④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⑤投标人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最新一期)中,未被评为 D 级的企业;如果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的信用评价结果(最新一期)中无信用等级评价的,则在全国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最新一期)中未被评为 D级的企业。
⑥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dlztb.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5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廉洁准入条件: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的项目总监、项目总监备选(如有)、试验室主任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当日起往前顺推 3 年)没有行贿违法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单位成立不足 3 年的自招标公告发布当日起往前顺推至成立之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公告时间为 2017年06月27日,潜在投标人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即可直接参与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见公告后请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mmzbtb/)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收取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07月1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茂名市油城七路 3 号大院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民营经济报》、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其他说明事项
投标人递交了投标保证金因故不能参加投标的,应当最迟于开标前一天书面函告招标人,递交了投标保证金没有按时递交投标文件且没有按时书面函告招标人的,视为不遵守投标规则的不诚信行为。如投标人出现不遵守投标规则的不诚信行为,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妨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过激行为,或投标人在开标会现场扰乱招标投标市场秩序的,招标人将上述不良行为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按规定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其不良行为上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8.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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