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承德市旅发大会兴隆县干线公路绿美廊道建设及生命防护工程(项目编号:XLG01[2017]002)已由兴隆县发展改革局以兴发改字【2017】54号、兴发改招标核准【2017】1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隆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及规模
1、项目规模:承德市旅发大会兴隆县干线公路绿美廊道建设及生命防护工程主要包括:省道京建线京冀界至红石砬段二级公路绿化工程(K114+450-K141+950)全长27.5公里、省道津兴线津冀界至黄酒管段二级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及绿化工程(K145+900-K166+400)全长20.5公里。工程估算总投资21183454.34元。
2、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
2.2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25个月
其中:施工日期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8月31日,养护期(缺陷责任期)为2017年9月至2019年8月,共计24个月。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工程分为一个监理合同段;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养护期(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具备交通运输部批准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具有近五年内(2012年6月1日至今,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成功完成一条二级(含二级)以上公路新建(或养护)工程{该工程中包含绿化工程和生命防护工程或(灾害防治工程或安保工程)}的监理业绩;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4投标前,投标人须到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告知函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于2017年6 月26 日至2017年6月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