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公-安消防支队2017年车辆保险定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标王 热搜: 钢球  海口  东方电厂  海口电厂  试验  华润电力  工作服  保温管  起重机  输送机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新闻 » 正文

上海市黄浦区公-安消防支队2017年车辆保险定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上海市黄浦区公-安消防支队委托,为上海市黄浦区公-安消防支队2017年车辆保险定点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

 受上海市黄浦区公-安消防支队委托,为上海市黄浦区公-安消防支队2017年车辆保险定点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编号:SQ17080
项目名称:上海市黄浦区公-安消防支队2017年车辆保险定点服务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该证业务范围包含机动车辆保险经营;并以其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或同级机构)的名义投标和承保;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的授权;
3. 投标人在上海市设有正规的经营场所或设有常设服务机构;
4. 投标人2016年的偿付能力应达到150%或以上;
5.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二、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1.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已完成三证合一的则须提供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含机动车辆保险经营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提供2016年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的相关证明文件;
4. 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5.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
定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报名,符合上述条件并且证照核实,经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方可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报名期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均可购买,招标文件:500元/本(一经售出恕不退还)。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经营资质 | 招聘 | 银行汇款 | 信用评价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京ICP备12017752号-8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