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栾川县市政园林局购置扬尘治理专业作用车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栾川县市政园林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购置扬尘治理专业作用车辆项目
2.2招标编号:LCCG[2017]042号
2.3交货地点:由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供货期: 10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购置内容:多功能抑尘车一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应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若为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3.3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自公告发布之日后有效)。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6月27日至 2017年7月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