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GS-SAGKJ-2017061
1.招标条件
本河北省石家庄至磁县(冀豫界)公路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关于石家庄至磁县(冀豫界)公路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发[2011]574号)文件批准建设,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石家庄至磁县(冀豫界)公路改扩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公(2012)342号)文件批复,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2009-0198)。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商业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国内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75%,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石安改扩建筹建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房建工程FJ1标段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
2.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建筑面积8000㎡,其中包括监控通信分中心、石家庄管理所综合楼7906.72㎡,附属用房93.28㎡,地下消防泵站、箱变、污水处理、场区道路、外线给排水、电气、围墙等。
2.3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预计开工日期2017年7月底,预计交工时间2018年9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设一级监理机构本次招标1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 建筑面积(m2) 对应施工标段 主要工程内容 建设方式
FJJL1 8000 FJ1 包括监控通信分中心、石家庄管理所综合楼7906.72㎡,附属用房93.28㎡,地下消防泵站、箱变、污水处理、场区道路、外线给排水、电气、围墙等 新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近5年内(2012年6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至少一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每标段只接受1名投标人的报名。
3.5评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近1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候选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包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在过去一年(2015年6月至今)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查询结果告知函。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