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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林镇互利村、工农村2017年一事一议道路硬化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桦林镇互利村、工农村2017年一事一议道路硬化项目已由中共牡市阳明区桦林镇委员会出具的关于阳明区桦林镇村级硬化路

 1.招标条件

本桦林镇互利村、工农村2017年一事一议道路硬化项目已由中共牡市阳明区桦林镇委员会出具的关于阳明区桦林镇村级硬化路面工程相关事宜项目会议纪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牡丹江市阳明区桦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桦林镇互利村、工农村2017年一事一议道路硬化项目
2.2建设地点:牡丹江市阳明区桦林镇互利村、工农村
2.3建设内容:互利村硬化村内道路内0.4公里,工农村硬化村内道路内1.3公里
2.4投 资 额:约51万元
2.5计划工期:2017年7月30日至2017年9月30日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4近三年内申请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3.5近三年内申请人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3.6近三年内申请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被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处罚;
3.7近三年内申请人没有由于转包、违法分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3.8近三年内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9近三年承担过类似业绩至少二项,须提供经备案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文件。且上述证明文件上必须真实、有效。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月26日至 2017年6月30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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