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西南涌北段综合整治工程(三期水利部分-景观提升)
发布日期:2017-06-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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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三水区西南涌北段综合整治工程(三期水利部分-景观提升) 批复文号三发规资【2012】216号和三发统资【2015】163号批复单位
项目名称 |
三水区西南涌北段综合整治工程(三期水利部分-景观提升) |
批复文号 |
三发规资【2012】216号和三发统资【2015】163号 |
批复单位 |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
招标人 |
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所在地区 |
佛山市 |
项目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招标类型 |
施工 |
公告内容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三水区西南涌北段综合整治工程(三期水利部分-景观提升)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三发规资【2012】216号和三发统资【2015】1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三水区西南涌北段综合整治工程(三期水利部分-景观提升)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涌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三水区西南涌北段综合整治工程(三期水利部分-景观提升),该工程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西南涌北段,整个项目在已建成的高丰船闸旁。该项目包括土方的挖填运,彩色市政人行道砖路面的铺设,景观亭、栈桥、廊道等的浇捣,景观乔木、灌木、地被的种植,高杆灯等的架设、给排水管的铺设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1年。本项目工程建安费为10132046.27元,招标控制价为10132046.27元(已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324922.36元,暂列金额160775.75元)。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2.5承包方式:本工程以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包检测、包竣工验收、包风险因素等等。
2.6 工程质量要求:必须由招标人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必须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款按月支付,每月支付工程款为当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相关财政部门审定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款至结算总价的95%;
3)余下工程款(质量保修金为结算总价的5%)在竣工验收资料完备且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审验合格并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支付时扣除应扣款项;
4)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应严格按税收政策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预缴增值税等各项税款,在收取工程款时,向招标人提供税款缴纳凭证及增值税发票。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dlztb.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5.2报名时间: 2017 年 6 月 28 日 12 时 00 分起至 2017 年 7 月 5 日 12 时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不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4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 2017 年 7 月 13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担保金按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柜台汇款或网银转账的形式一次性转入或汇入(转入或汇入投标保证金两笔或两笔以上,投标无效)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中所提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该账户是银行系统为本项目不同投标人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户,仅限本项目该报名投标人缴纳投标担保金使用),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时间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7 年 7 月 18 日 8 时 30 分,截止时间:2017 年 7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2017 年 7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到场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sggzy.ss.gov.cn/)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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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三水区西南涌北段综合整治工程(三期水利部分-景观提升)-最终稿(挂网).doc |
发布人 |
李先生 |
发布日期 |
2017-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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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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