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烟草2017年度烟叶、包装物短途运输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17-06-27
招标编号:GXZB20170330863-2# 开标时间:2017-07-17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业主名称:三明市烟草公司清流分公司 所属地区:
清流烟草2017年度烟叶、包装物短途运输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受三明市烟草公司清流分公司委托,对 清流烟草2017年度烟叶、包装物短途运输采购 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1 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项目内容 |
2017 年度烟叶、包装物短途运输 |
1项 |
详见“第二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运输期限 |
2017 年7月1日 至2018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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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
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
1.2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2.1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三明市辖区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具有法定普通货物运输营业执照的企业。
(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营业范围(以营业执照标明的经营范围为准,本项可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有效的经营运输许可证。
(4)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名下(自有)3部(含)以上厢式货车或挂车(翻斗车除外)的车辆有效商业保险和货物保险 ( 每部车辆货物保险最低赔付金额为伍万元人民币)、行驶证及道路运输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原件备查(原件备查不含行驶证)。
(5)检察机关开具的关于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三年内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复印件,开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0日至投标截止日。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开标时评标委员会有权直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如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按资格性评审不合格处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2 所有投标人之间应当不具有关联关系,所有投标人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不得具有任何关联关系。
1.2.3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1.3 与招标文件有关的情况
1.3.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