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商城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就商城县环境攻坚办执法车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商城县环境攻坚办执法车辆采购项目
1.2 采购编号:商财采招字(2017)-030号
二、简要说明
2.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七座执法车3辆(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4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0日历天内;
2.5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可以是车辆制造商,也可以是授权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厂家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参与报名,代理商与制造商同时报名的以制造商为准;
3.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彩色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6月26日—2017年6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